裸露犯法嗎?台南某診所的「小護士裸女徵婚」戶外廣告,以創意文案和惹火的醫生護士照片,吸引路人的目光,但最後卻因留下診所名稱和醫療行為而觸法。裸露廣告要如何拍的不曝露,又能在消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?
▲「食色,性也!」,美女寬衣解帶所做的廣告,用在任何媒體上,都有很強的吸睛力!但若過於煽情,它往往也會像一把兩面刃,引發爭議,而傷到自己!(圖片來源:蘋果日報)
雖然它沒打電視廣告,廣告也沒登遍各大報,但這幾天下來,診所加三位護士的煽情清涼照,卻全讓各大媒體,都自動免費爭相幫它做了免費宣傳及報導!
如果以媒體價值換算下來,這可能是花一千萬元打廣告也買不到的效果!以一面位於台南市區,價位頂多一二十萬的戶外看板,卻能換到全國將近百倍的宣傳價值,辣妹熟女寬衣解帶,所颳起的旋風有多強,由此可見一斑!
事實上,用養眼的美女做廣告以廣招徠,是在有廣告的地方,就會有人出的險招! 國外就不說了,若是各位看倌不健忘,光在國內,經常大打裸女牌就有打火機、沐浴乳、名床、電冰箱、洗衣機、瘦身連鎖店等產品!
它們有沒有效?當然有!不然許多廣告主,怎會偏好用「全都露」的美女,而樂此不疲?而我又怎會到現在也還記住這些廣告呢!
不過廣告用近乎赤身裸體的美女演出,是否就等於情色或色情呢?那倒也未必!不只在國內外,很多著名女星在廣告中都大膽露過,在國外,有許多著名品牌的廣告,以衣不蔽體的美女當素材,也還得過獎呢! 也就是說一絲不掛當廣告表現,不是不能用,而是在於能否用的很高明!只要拍得好,就算衣衫盡褪,照樣也可拍得很有美感,像天心的沐浴乳廣告雖然性感裸露,但就不會讓人看到口乾舌燥,而頻頻要灌冷開水降火!
不過水可載舟,亦可覆舟!赤裸裸的廣告,雖可因火辣辣的軀體而獲得吸睛效果,但它也會像一把兩面刃,因過度惹火,引火上身而被禁播!像范可欽過去找童怡禎所拍攝沐浴乳廣告(註一),與唐安麒診所找林志玲所拍的瘦身廣告(註二),就因「為露而露」,過於煽情挑逗,而慘遭新聞局禁播!這也是拍這類型廣告所需承擔的風險!
至於說多一分嫌騷,少一分不燒的廣告「脫」線,該如何拿捏?以我來說,做這種腳本我會把它分三級,第一級兩頰漲紅,第二級心跳催速,第三級兒童不宜,若是腳本看完沒有第一級的Fu,那就不夠辣。若是到達第三級,那就太超過!辣度若位於第二級,那就是最夠味,也最能讓人回味!
不過,台南這間美容診所,雖因為三位護士的寫真廣告及桌曆而引起軒然大波,但法所不容的並非這三位白衣天使的羅衫輕解! 而是診所老闆想作宣傳打知名,又想逃避醫師法中「醫療行為不得有廣告宣傳」的規定,自以為可鑽法律漏洞,而以裸體護士徵婚當曖昧的噱頭及廣告置入。雖然出招還蠻有創意,以「我的曲線由我決定,妳也可以是焦點」的文案訴求也寫的鏗鏘有力!
只是大意失荊州的把以醫師為名的診所名稱放在廣告上,又敲「裸」打鼓,自鳴得意的上蘋果以「全裸招親」高調做假議題包裝,不但淹沒了自己所主打的焦點,也終至引來民風保守的地方父母官關切,而被套上了違反醫師法的枷鎖,操作的大意,賠了護士又折兵,雖然可惜,但也實在怨不得他人!
看到三位小護士因各方的口誅筆伐,而在鏡頭前「姝」淚輕彈,我雖覺得有些其情可憫,但想到易經上所說的:「水流濕,火就燥。」我想這也正是給想玩「胴體曖眛廣告」的人一個很好的警惕-以身點火,勢雖熊熊,但若玩的太過火,小心也會引火焚身! 卿本佳人,奈何被診所老闆「裸」鼓喧天所害,反成了替罪羔羊的罪人,三位護士光溜溜的「三點不露」廣告,所引來的「三點blue」,實在蠻值得「前『脫』後繼」者仔細三思……。(唐崇達為文案達人創意事務所執行創意總監)
▲註一:一絲不掛光溜溜的廣告,雖可因火辣辣的軀體,而贏得注目、創造話題!但若為露而露,過於煽情,也很容易遭到停播的命運,不可不慎,像以前范可欽找童怡禎所拍的沐浴乳TVC,就是一例!
▲註二:名模林志玲為唐安麒美胸瘦身診所拍的廣告,也因過於曝露惹火,而受到停播,也是一例! 註3:閱讀後有許多感想要抒發嗎?以下提供兩個問題讓大家思考: 1.你認為,以「裸露」為題材拍攝廣告,是不是真的有必要?為什麼? 2.你認為裸露廣告用在哪類產品較自然,如果用在哪類產品上,就會讓人覺得不舒服? 或者,你有其他更犀利的觀點或觀察,歡迎上動腦論壇踴躍發表!